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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都是大家都明白都清楚的事情
不斷強求 不斷的比自己忘記 又何必呢?
對你來說 我所在乎的這些事小事
沒有必要有任何不好的反應
沒有必要那麼看不開 沒有必要一直去追究
但是你真的可以摸著良心 說你對我和其他人一樣嗎
不 你不能
你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裡
就像你對你所在乎的那個人一樣 什麽都看在眼裡
你也知道那種感受的 不是嗎
那你這樣子做的理由 又是什麽?
我不明白 我猜不透
這叫傷害 你懂嗎?
卡熊
KarSiong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